为搞清能量与物质的问题,首先需要对能量与物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,去认识什么是能量?什么是物质?能量是否也是依托物质的形式存在?
认识物质:不用赘述,凡具象的,可以直观感觉触摸之物,全归属物质之类。
认识能量:据题意限定,能量就是种种能源本身包含的,作用力的,持续的长短用度量来核实计量,称之为能量。
能量的基本概念,已确定。那么!能量的存在形式,是不是以物质的形式存在?需要具体的证明。诸如:凡属能源之物,都存在(不同)量的特质,全归属能量范畴。不宜一,一说明,因此!只能择几种加以证明。比如:机器燃油,天然气,电能,太阳能,(原始烧火用的)柴禾等等。
燃油天然气:燃油,液态质,具象,具量,具体(体积),可证明是以物质形态存在。天然气:不具象,色。但是具质(可燃,就是证明),具体具量(用器具盛装,可以秤重,用立方计量)都可证明天然气,是具体具量的。因此!可以证明天然气,是以物质的形式存在的。
电能:不具象(以电力设备表征存在),具质(触电者,给出惊人证明),具量(以度数,可测量),因此!可证明:同样是以(设备为物)度数为质存在的。
太阳能:具象(可感光),具质(能力本身存在热度,多少度)可以证明,质的存在(比如:可发电,可热水),因此!同样可以证明,太阳能同样是以物(太阳本身)质(具体能力作用)的形式存在。
柴禾:具象,具体,具质,就是普通生活用的柴草树木,不再赘述!同样是以物质的形式存在。
据以上叙述,可以证明:能量本身,就是物质,不需要转变。原因是:自然万物的本身规定性,限定的。也就是说:何物(什么东西),就是何物,是自身存在的特质,区别于其它物质的自身规定性。
能量的转变:能证明的问题是:自身的规定性,是不可能发生变化的,也就是说,不可能:一物,转化成另一物(这是绝对没有可能的)。
具体谈一下转变:能量的转变,最终证明的是:自身本质的消耗,消耗的作用,经过一定的时间,通过中介,促成其它事物的成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