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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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,二十年前,我把我打工工厂的老板给炒了。
那时,我刚参加工作不足一年,像我这样不良于行的人,能在异地他乡找份能干的工作是非常不容易的,所以我当时特别珍惜那份工作。可以说,那份工作我真的是兢兢业业,不敢有丝毫的马虎。但是在老板眼里,我依然处处都是毛病。在别的车间出的错,有时也会拐着弯的扯到我头上。但是我忍了,为了不再让父母养着也为了争口气。
可是到最后,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不能再忍了!这就是典型的欺负人了。外乡人咋了?肢体残疾咋了?我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没白拿你的臭钱吧?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呐,何况我当年本身就是一个暴脾气(小时候身体不好,父母给惯的[呲牙]),我当时就把老板给炒了!
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一
我当时就住在我工作的车间里,用空纸箱子搭了一个简易的"床",白天放做好的物品,晚上就是我休息的床。我没别的爱好,就是喜欢看看书着点东西啥的,那时候也写不好,可是谁让咱喜欢文学呢是不?下班之后,可以说就是属于员工自己真正自由的时间了,只要不去犯法,干啥都行。有一天我正看书呢,老板却突然进了车间,问我干啥呢,我说没事看会儿书。老板开始瞪眼了,说,没事多学学怎么干活儿,活儿你都干不好还有闲心看书?以后别看了。我说我哪样活好不好了?于是老板便开始了长篇大论的给我挑毛病。我越听心里越不得劲儿,火也越大。于是我"啪"一下使劲儿将手拍在桌子上,打断了老板的说辞,大声吼道:我是给你打工不假,我没白拿你的钱对吧?你说我这不好那不好,不就是觉得一个月发给我三百块钱不值吗?你是老板不错,可是这个厂子是公家的,你不过就是临时管事的罢了,给我发的工资是国家掏的钱,不是你自己腰包里拿出来的。你觉得屈了,我还觉得你想利用职权克扣员工工资中饱私囊了呢。我是在你手下打工,但是我没有签卖身契买给你,你也买不起。既然我干啥都不对,那你自己管理这个车间吧,我还不伺候你了呢!
说完我抱着行李就离开了,心里这个痛快淋漓啊!后来那个老板叫和我关系不错的同事去我住的地方叫我再回去上班。我才不回去呢,回去干啥啊,接着受气吗?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。我有灵巧的双手,就算干手工维修我也能养活自己,于是我就真的靠手工维修在那个地方生活了二十年。直到一七年我才举家回到了故乡。